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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四小天后”之一蔡依林的演藝經歷

臺灣女星 閱讀(1.4W)

提要:蔡依林本名蔡宜凌,出生於臺北縣新莊市,有一個姐姐,大學時期和F.I.R的Faye是同班同學,高中時期曾組Band團叫“Twister”,但因為樂手不失很強,所以參賽機會不多,後來參加了歌唱比賽脫穎而出從而出道。

蔡依林憑藉自己的“J式精神”,在娛樂圈裡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永不放棄,獨特的唱腔和超高超的舞蹈技術都是蔡依林在娛樂圈裡前進的鋪路石,下面我們就一起看看蔡依林的演藝經歷。

1999年,蔡依林被吳大衛、左克蕙夫婦發掘,隨即簽約環球唱片公司作為重點新人推薦,並與同年7月發行了個人的第一張專輯《和世界做鄰居》,沒想到僅僅兩週就賣掉了兩萬多張,隨後9月正式發行《Jolin 1019》,使蔡依林獲得了當年的多項大獎,一炮而紅,因為深受學生們的喜愛,所以蔡依林被封為“少男殺手”的稱號,因為一加入公司就幫公司賺了大錢,所以公司出錢送蔡依林去紐約訓練唱歌,音域得到了很高的突破。

“臺灣四小天后”之一蔡依林的演藝經歷

然而好好景不長在,2001年8月15號下午3點,蔡依林以不滿經紀公司提出“唱片每半年一張”和賬目長期不清為由,召開記者會宣佈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從此蔡依林很少在熒幕上出現,直到第二年八月,臺灣仲裁會判定大聲經紀公司向蔡依林賠償一百萬元、蔡依林則支付一千萬違約金,官司才得以停息。由於版權的限制,官司期間蔡依林到大陸演出,上臺不得使用伴奏,否則被告,蔡依林只好忍住眼淚清唱。

“臺灣四小天后”之一蔡依林的演藝經歷 第2張

2002年7月,蔡依林簽約SONY唱片,並首度執筆創作了一首名叫《騎士精神》的非賣品單曲,一躍翻紅,隨後推出《看我72變》這張專輯,在臺灣大賣37萬張,全亞洲一共銷售了15萬張的銷量使蔡依林登上臺灣年度銷售女歌手冠軍,蔡依林紅遍了中國大陸,併成為了SONY最賺錢的女歌手。隨後幾年,蔡依林不斷推出成功的作品,使她的知名度越來越高,甚至紅遍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一首首膾炙人口的歌曲都成為了蔡依林的代表作《倒帶》《愛情三十六計》《布拉格廣場》《檸檬草的味道》等等等等,與SONY合約滿期之後,蔡依林進軍華納唱片,推出《花蝴蝶》。

“臺灣四小天后”之一蔡依林的演藝經歷 第3張

蔡依林是個實事求是的人,無論是臺前還是幕後,她都盡力做到最好,她之所以能夠那麼快紅遍亞洲,靠得不只是別人的賞識,最重要的是她的毅力和努力,永不放棄的精神。